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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布→
更新时间:2024-08-20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培训秩序,保障培训质量,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发挥警示效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日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通报5起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一起来看:
案例一:湖北普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违法行为案
2024年1月,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湖北普学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缺乏安全技术培训相关视频等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人民币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黄冈市凌空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等违法行为案
2024年6月,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黄冈市凌空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未按规定建立学员培训档案以及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等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人民币2.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湖北勤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违法行为案
2024年4月,随州市随县应急管理局在对湖北勤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无教案讲义资料、学员电子档案缺乏身份信息等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公司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在对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执法检查中发现,龙8体育官网该单位存在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焊工培训班学时不足等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单位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部分培训人员未签到、培训记录不全、特种作业培训单位未盖章等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单位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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